| 等级标准 |
思维正常,身体健康,日常生活完全能自理,并能参加室内外力所能及活动的不依赖他人护理的老人 。 |
1.思维正常,身体基本健康,日常生活依赖扶手、拐杖和升降设施等帮助能行走的老人;
2.患有慢性疾病,病情比较稳定者;
3.大小便需要协助者;
4.日常生活需要指导协助者。 |
1.思维功能轻度障碍,不影响生活规律,生活自理有一定困难者;
2.同时患有2种以上慢性疾病或患有某种疾病后遗症,身体协调能力差、行动迟缓、行动不便,不需要喂水、喂饭,大小便帮助照顾者;
3.日常生活大部分依赖护理者。 |
1.思维中度、重度障碍,痴呆者;
2.因各种原因长期卧床者;
3.需要喂饭、喂水、喂饭者;
4.患有多种疾病,病情不稳定者;
5.双目失明或肢体残疾、功能严重障碍者;
6.生活完全需要护理者。 |
1.糖尿病需要打胰岛素者;
2.具有饮食特殊需要,半流质,流质者或鼻饲者;
3.带导尿管或膀胱造瘘需要定时放尿、更换尿袋者;
4.植物人、大小便失禁或排便需帮助者;
5.需要提供专人护理者;
6.其它护理有较大难度或特殊要求者 。 |